能源規劃與國家發展和可持續性目標直接相關。獲得清潔、負擔得起、安全和可靠的能源是可持續經濟增長和改善人類福祉的重要組成部分。核能系統給出了以可持續的方式提供能源的選擇。
能源規劃可持續性
能源規劃旨在確保能源供需決策涉及所有利益相關者,考慮所有可能的供需選擇,并符合國家總體可持續發展目標。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包括三個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支柱:社會發展、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這三個支柱由有效的政府機構聯系起來。根據一個國家的本土資源稟賦、基礎設施發展階段和可持續發展目標,能源系統分析可能或不可能得出以下結論:核能是一個國家未來能源結構的一部分。
國際原子能機構通過支持世界各地的現有和新的核計劃、推動創新、建設本國在能源規劃和分析以及核信息和知識方面的能力,促進和平利用核能。原子能機構還致力于提高全球對核電在氣候變化方面的作用的認識,特別是努力確保核電在協助各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所能發揮的作用得到適當認可。
原子能機構向成員國提供有關核電和核燃料循環的綜合服務,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