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26日,位于當時蘇聯境內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第四號反應堆在低功率不當測試中失控,從而導致發生爆炸并燃起大火,反應堆建筑被摧毀,并向大氣釋放了大量輻射。由于忽略了安全措施,反應堆中的鈾燃料過熱并熔穿了防護屏障。
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
事故發生后不久,原子能機構立即向蘇聯提供了在環境治理、退役和放射性廢物管理方面的支助,以加強該核電站的安全水平。原子能機構在“國際切爾諾貝利項目”下與其他聯合國組織密切合作,該項目提供了對該事故放射后果的評定并對防護措施做了評價。結果在1996年4月舉行的題為“切爾諾貝利事故后十年:事故后果總結”的國際會議上作了專題介紹。
切爾諾貝利事故后不久,原子能機構起草了得到成員國批準的兩項公約,即《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和《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這兩項公約建立起應急通報、信息交流和應請求提供國際援助的國際框架。這兩項公約授權原子能機構作為協調這些活動的國際中心。
2003年,原子能機構與受影響最嚴重國家(白俄羅斯、俄羅斯和烏克蘭)的政府以及相關國際組織合作設立了切爾諾貝利論壇,以解決恢復運行問題并開展對受影響區域進行的放射性評定。結果在2005年原子能機構“切爾諾貝利:回顧過去,走向未來”[1]會議上作了專題介紹。
作為評定和報告電離輻射水平和效應的任務的一部分,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輻射科委會)對
1996年和2005年會議的結論進行了審議。輻射科委會的結論充分反映在定期加以審查和更新的原子能機構的標準中。
事故發生以來,原子能機構與輻射科委會以及其他國際伙伴密切合作,就輻射對健康和環境的影響開展了獨立評定,并基于從現場和周圍區域收集的真實準確的數據整理出基于科學的證據。這些資料已提交聯合國并得到了聯合國大會的核準。
本文件提供更多有關切爾諾貝利事故后原子能機構的行動和開展的國際合作的詳細信息。
[1]《“切爾諾貝利:回顧過去,走向未來”國際會議文集》;會議由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切爾諾貝利論壇組織,于2005年9月6日至7日在維也納舉行。原子能機構,維也納,2008年(ISSN 0074–1884;STI/PUB/1312;ISBN 978–92–0–1108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