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機構開發的“監管能力需求的系統評定”方法和軟件工具按照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支持成員國致力于確保監管能力。
監管能力需求的系統評定
“監管能力需求的系統評定”方法和工具支持監管機構的能力管理過程。它通過循序漸進方案協助進行評價和自評定過程,使用戶能夠制定能力配置和開展能力差距分析。監管機構可以使用該方法和工具來確保達到其當前和未來的能力需求。
原子能機構兩份《技術文件》對該方法作了描述,一份面向核裝置監管機構(原子能機構《技術文件》第1757號),一份面向輻射設施和活動監管機構(原子能機構《技術文件》第1860號)。原子能機構出版物《監管機構能力管理》(《安全報告叢書》第79號)就管理監管機構的能力提供一般指導。
“監管能力需求的系統評定”適合所有監管機構,包括正在引入或計劃引入核電利用的國家的監管機構。它具有靈活性,使用戶能夠根據自己的情況和需求進行調整,并且可應用于所有組織層級。原子能機構為成員國舉辦關于如何利用和調整“監管能力需求的系統評定”的研討會。
該方法和工具可支持《核安全公約》締約方和已對《放射源安全和安保行為準則》作出承諾的國家履行各自與監管機構有關的義務。它還可協助進行原子能機構綜合監管評審服務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