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科制定關于放射性廢物管理、退役、治理和環境釋放的國際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該科還為秘書處提供關于建立全球廢物安全框架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
廢物和環境安全科
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所載的要求和建議,該科協助成員國在放射性廢物貯存和處置以及退役和治理活動過程中實施監管其安全的政策和戰略。該科還在成員國發生放射性污染環境釋放的情況下向成員國提供支持。
該科支持將《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作為法律文書,鼓勵“聯合公約”所有締約國采取一致的方案,實現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管理的高安全水平。
“聯合公約”責成締約國建立指導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的法律和監管框架,以確保個人、社會和環境得到充分保護,免受與這些活動有關的放射性危害。“聯合公約”是原子能機構為適用“安全標準”提供的一種手段。該科組織締約方會議審查其對“聯合公約”的執行情況。
該科還組織若干國際協作項目和工作組,以進一步協調放射性廢物管理和環境安全的各種方案。國際協作項目和工作組包括:預處置設施安全(補充安全報告國際項目,(CRAFT));處置安全論證文件和設施(安全論證文件概念在近地表處置管理中的實證和應用( PRISM);驗證地質處置安全國際項目(GEOSAF));事故損壞設施的退役(受損核設施退役和治理國際項目(DAROD));放射影響評定(放射影響評定模型和數據(MODARIA II))。
為進一步協助成員國,該科支持在放射性廢物管理、退役和環境釋放的實踐和安全方面開展的同行評審服務。基于在該領域積累的多年經驗,該科專門組織放射性廢物和乏燃料管理、退役和治理綜合評審服務(ARTEMIS) ,讓成員國有機會接觸該領域的各種國際專家,協助他們改善組織績效,提高對其活動的國內和國際信心。